罗帅宇死亡责任

一件“他杀”的事件,公安部门定性为“自杀”,这里面责任最大的是“公安部门”,坦率地说,根本就不是找律师的事情,因为涉及到他杀的刑事案件,是需要公安部门取证并且交由检察院来起诉的。

强行认定为“自杀”,并且用某种“技巧”让罗帅宇的父母来签字,导致现在罗帅宇的父母需要寻求律师来起诉,问题实际上是出在“警方”,现在问题来了,明明是公安警察的问题,怎么变成了罗帅宇父母自己苦苦的申诉呢?

听好了,人民军队,不听人民听“党”的;人民警察,同样也不听人民听“党”的,现在好好想想,这世界上又有多少蠢货把别人给害死了呢?

宗教袭击问题

近期,我看到一些新闻,新闻上写着伊斯兰教徒攻击基督教徒群体,造成了一些死亡,面对这些事件,我觉得有必要提两个观点,希望看到这个观点的人能客观对待类似这样的事件。

1,假设一个警察,拿着枪把一个无辜的人给杀了,很明显,这名警察是一个坏人,这是一名坏警察,你可以说这个警察是坏人,但你能说整个警察职业的人全部都是坏人吗?同样的道理,也许伊斯兰教徒与基督教徒之间存在一些摩擦,但这不是“宗教”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有些人会利用某种“宗教”的身份,来做一些伤害别人的事情,而人们总是喜欢把矛头指向宗教而不是某些人,这样子把真正的“矛盾”给转移了。实际上按照宗教的教义,那些肆意伤害他人生命的人都不可能是宗教徒,所以要谨防利用宗教徒身份去干坏事的“人”,而不是某种宗教。

2,任何事情一定有前因后果,如果那些伤害基督教徒的伊斯兰教徒,是因为“加沙”地带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对“加沙”人民进行了“屠杀”和“领土占领”而做出的抵抗行为,那这难道不是一种“自卫”或“反击”的行为吗?就像之前德国的日耳曼民族屠杀犹太民族一样,蠢货总是盯着发生的事件不放,而狡猾卑鄙的人则掩盖事件的前因后果。很多时候这个世界上的真相并不是人们看到的那样,但不论发生什么事情,一定要把事情的前因后果搞清楚,不排除在某些国家或城市有些人打着“宗教”的旗号干着一些坏事,将所有的矛盾“转移”给“宗教”的头上,记住,干坏事的是“人”,不是“宗教”。

所以无论什么事件的出现,一定是有原因的,问题最大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有些群体会“利用”这些事件而做更多的坏事。

折磨从未停止

我用我的亲身经历来告诉全世界,不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可以看到这些人是如何对待一个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这片土地上“没有法律”可言,所谓的“法律”也只是用来“骗人”的。

绝大多数人贪生怕死、自私自利,这种情况基本很难改变,而我也不寻求改变,我只是用我的实际行动以及所遭受的“折磨”在告诫所有人,和这样一个看似“文明”的“虚伪”国家合作,迟早有一天你会葬送在这群人的手里。

疯狂吹嘘“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多么好的人只有三种情况:1,被胁迫的人。2,收了钱的人。3,不知道真相的人。而那些看似帮助我的中国人们,实际上也是被“欺骗”了,这些“红色家族”欺骗那些中国人,把我当作一个“间谍”,所谓的“帮忙”是用来“挽回”一个“间谍”的“爱国心”,这是多么扯蛋的事情,中国人的真相,被掩盖真相的人控制着。

如果在未来你不想遭受和我一样的这么对待,请听好我之前给的建议,这是我亲身经历的观点。

经政分离

我曾经提过“经政分离”的观点,有一个组织“WCEG”就是为了把“经政分离”的观点去实施而存在的,当前加沙地带的屠戮事件,完全向世界展示了,如果“经济”和“政治”之间有着“绑定”与“操纵”的关系,那么这场灾难还会一遍一遍的持续上演,正好借此解释一下加沙的屠戮事件和美国总统之间存在的关联。

你知道一个商人想要尽可能的增加财富,最有效的途径是什么吗?就是对“权力”的“操纵”,经济领域有一个犯罪的罪名,叫做“贿赂”,讲的就是一些与经济领域有关联的不法分子通过向权力人或者权力机构输送金钱,达到用“操纵”权力的手段进而控制“市场”,那些“反垄断法”的出台,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在“经济贿赂”的领域,“犹太资本”所做的目前来说是最多的。

加沙地带屠戮的灾难出现,就是典型的经济和政治深度“绑定”后所带来的结果,当“金钱”和“权力”之间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律法规约束的时候,类似于加沙地带屠戮的事件还会一遍一遍的在世界上重现,这里面不仅有美国的权力机构在操纵,同时也有着“犹太资本”对这些权力机构的渗透,这是“金钱”和“权力”之间深度“绑定”而出现的必然结果,这里面涉及到的“金钱”和“权力”的代表人,就是内塔尼亚胡和特朗普,一个代表金钱,一个代表权力。

特朗普曾经是一个二流的地产商,这些地产商最喜欢的就是“建设”和“装修”,这是这些地产商最大的经济来源,可如果所有的土地不再新建高楼,不再对高楼进行装修,那么地产商的经济来源就很难维持下去,在面对这样一种境况的时候,“拆迁”并“新建”则会给地产商带来“丰厚”的回报,而“犹太资本”就看中了这样的需求,只需要在加沙地带“创造”一个“恐怖事件”,则可以通过这样的理由进行“拆迁”并“新建”,这样做可以达到两个目的:1,犹太人可以使以色列增加领土面积。2,地产商可以从废墟中重建高楼大厦获取丰厚的利润。

在面对领土扩张需求和地产商丰厚利润需求中,“犹太资本”和“美国官员”达成了一个“共识”,在这样的推动下,加沙悲剧的一幕上演了,加沙地带的悲剧根本就不是什么“恐怖袭击”这么简单的事情,一个造成1千人死亡的事件引发了7万人死亡的结果,这7万人之中不仅包括一些抵抗的士兵,更多的是则平民和儿童,这些和“战斗”没有一点关系的人也卷入到了此次的事件中,不得不说这是一次“政商勾结”后的一场悲剧。

在中国“真正”的传统文化中,“三教九流”中的“下九流”其中里面就有“商人”,让“商人”来掌控“权力”就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这在中国的历史上总能找到些许类似的案例。当人们拥有“权力”的时候,就想着通过“权力”来获取“金钱”;当人们拥有“金钱”的时候,就想着通过“金钱”来控制“权力”。

“权力”和“金钱”这两者之间,单一的存在并不可怕,可一旦裹挟在了一起,就会开始变得可怕,所以在“权力”和“金钱”这两者之间,建造一面“透明的墙”,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权力”与“金钱”之间的来往,这样可以在无形之中就形成了“监督”的功能,让“权力”不仅只用在左右市场行为,让“金钱”不再对“权力”进行“操纵”,我相信只有在这样的机制下,真正稳定与健康的社会环境才会迎面而来。

从历史中学到

人们应该从历史中学到“教训”,而不是学到“仇恨”,学到“教训”可以避免再一次受到同样的伤害,而学到“仇恨”将会使“伤害”变得“永不停息”。

关于9月10日致信问题

之前在致习近平的那篇文章里,我发现有些事情我个人已经无法去左右或者去做到,例如有些事情已经发生过了,恐怕是没有办法否认已经发生过的事实,虽然我是受害者,现在也一直还处在“丁薛祥”所带来的“折磨中”,但是强拆案子涉及到的一些“违法”行为,是完全没有办法否认的,我可以选择将这些材料不进行公布,但是应该无法否认已经发生过的事实,毕竟有太多人知晓这件事。

而且这中间有无数的人丢失了生命,确实没有办法对那些已经丢失生命的人有一个很好的交代,而我之前所想的那些决定,是源于“中共国”的现状,也许已经失去的生命无法挽回,但是还活着的生命我会更珍视一些,在死人和活人之间我更倾向于先照顾活人的立场,所以才会先以活人立场的出发点去考虑。不过看到“丁薛祥”这一类的“红色家族”依旧还是之前的样子,没有任何的改变,而之前所期望政策立场的变化恐怕也和之前说过的完全不一样,也就是同一类“言而无信”之人,那么我还是按照之前的惯例,将不再做任何的变动,恐怕针对这一类“无信誉”之人,维持现状是最好的方式。

很感谢那些真心关心我安危的人,有些时候我也在自己纠正自己,任何人都会犯错,及时的更正才会避免更大的损失。

Charlie Kirk 被刺杀

首先谴责任何刺杀的行为,即便是观点不相符,也不应该以“暴力”的手段在超脱于“法律”的框架外对一个生命进行剥夺,以暴制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只有人人都有一个共识,针对任何违法行为走“公认”的“司法”程序,才能树立“司法”的权威,同时人们在“法律”的体系下获得安全感。

我看了杀手刺杀的视频,现场只射击了1发子弹,导致Charlie Kirk死亡的就是那颗射向颈部的子弹,造成颈部大动脉出血以及当场对脖子上的神经进行破坏而直接身体出现僵直的状态,从受害者衣服的飘动状态来看,枪手的射击方向不大可能是从屋顶上方的角度向下射击的,这个最后由警察以及相关鉴定人员做最后的确定。

如果是一名狙击手在远处射击,一般情况下会发射2发子弹,第一发用来测试以及修正弹道,第二发才会直接命中,当然我不是什么军事专家,我只是稍微了解了一点狙击手射击的常识,远处射击会考虑到风向等因素,所以修正弹道在某种情况下是很重要的事情,而只发射一发就离开现场,我的感觉是要么就是对自己的射击有信心,要么就是目的不是刺杀受害者,不过从受害者衣服的飘动状态来看,很有可能发射点不在屋顶,当然了,这些都是我自己个人的猜测。

针对这次刺杀行为,我个人的看法是很有可能是这名杀手有2个目标:

1,公开的震慑。如果真的想要杀死这名受害者,完全没必要以这种公开“处决”的方式,我曾经就感受过一些“间谍”使用一些“暗杀设备”对我进行折磨,想要杀死一个人完全可以悄无声息、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解决,所以我个人更倾向于这是一种“公开”的“震慑”。

2,未必要杀死。从各个现场的民众拍摄的刺杀视频来看,子弹的方向似乎并不是直接对准脖颈的位置,更像是击中身体,而不是直接对准头或脖颈的位置,所以我个人更倾向于杀手并不是想要彻底杀死这名受害者。

接下来就是为什么要刺杀这名受害者,也就是这名杀手的作案动机。这个我就完全没办法判断了,因为在没有抓到凶手前,任何作案动机都可能存在,不过我倒是倾向于从这名受害者曾经发表的言论来判断杀手的作案动机,我并不了解这名受害者曾经发表过什么样的言论,但是杀手选择在如此众多民众的现场进行刺杀,很有可能和这名受害者在此次活动中发表的言论有关,这种刺杀行为,目的就是达到震慑的作用,而震慑作用的最大效果肯定是在民众聚集众多的情况下实施,不过从这名杀手刺杀的行为上判断,所有的射击目标只针对的是这名受害者,并未对其他民众造成任何伤亡,所以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震慑,但是动机是什么,这个就交给后续警察来调查处理了。

紧接着特朗普发表了刺杀后的言论,特朗普这个小伙子有一点憔悴,有一点悲伤,可能这个受害者和特朗普的关系有一定联系,不管怎么说,我也还是倾向于不要通过“暴力”来治理“暴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针对那些不愿意从“司法”上解决问题的人,恐怕“暴力”是针对这些不走“司法”途径的人最能听得懂的语言,因为“法律”的条文如果不愿意去阅读,那只能阅读“子弹”的弹道了。愿世界少一些“暴力”,多一些“和平”的意愿,也希望人人都有一个从“司法”途径来争取自身权益的习惯,我相信这样子犯罪率自然会随着“司法”的普及而下降,直到所有人不再走“暴力”的途径,而走“法律”的途径。

持枪的问题

支持持枪,实际上是支持“平等”的权力,而不是支持通过枪支来肆意剥夺他人生命这件事。拥有枪支实际上是“防止”自己的生命和其他的权力被剥夺。枪支本身没有危险,有危险的是使用枪支的人,所以真正需要限制的是人们肆意使用武器的行为,不是限制武器本身。

当一个人拥有枪支,另一个人没有枪支的时候,你很难避免那个拥有枪支的人对没有枪支的人进行霸凌行为,就像一个国家拥有核武器,另一个国家没有核武器一样。持枪持的不是武器,持的是一种平等的权利,只要限制的到位,枪支甚至可以不存在。

缸中之脑

很多人看过黑客帝国(Matrix)的电影,觉得这个世界也许是“虚拟”的,并且还有类似“缸中之脑”的观点进行佐证,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观点,但是在逻辑上是没有办法自洽的,我曾经说过:人类不具备辨别“真实”与“虚拟”的能力,只能被动的接受“现实”。

缸中之脑也是一样,这里面有无数个问题在里面体现,人类不可能是以“缸中之脑”的形式存在的,因为人类具备“思考”的能力,“缸中之脑”存在的前提,是剥夺人类“思考”的能力,只依赖于“感知”这个世界,因为所有人类的“感知”来自于“电信号”,但“思考”的结果不是来源于“电信号”,而是一堆“电信号”作用后得出的“过程”与“结果”。

举个例子吧,如果“缸中之脑”存在的话,其感觉应该是类似于“做梦”,整个梦的场景、人物、事件等等都是通过自己的大脑“虚构”的,而在梦境中,你不会做出一些“随机性”的事件,而是只能按照大脑中既定“虚构”出来的场景中进行推进,这种过程类似于“看电影”,只是这场“电影”具备了触觉、味觉等等这一类“感受”,会让你觉得“真实”,这种“真实”是建立在“感受”的基础上的,不是基础于“思考”之上的。如果在梦境中“思考”,你会发现一切都具有“局限性”,你尝试“思考”并做出“随机性”行为的时候,很容易超出了人类大脑的模拟能力,那个时候你会意识到,你在“做梦”,而不是在现实中。

人类也许没有办法搞清楚意识、思维的成因或者原由,但是人类可以确定的是个人的思维具有“唯一”且“不可转移”的特性。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一个场景,人类的“意识”可以存在于这样一个场景中,那也就说明“意识”出现了“转移”,而人类的大脑一旦脱离了“意识”,也就成了一个“植物人”,与此同时人类的“意识”就不会仅存在于“肉体”中了,可以以任何的形式在这个场景中“游离”。按照这样的推论,那么《黑客帝国》(Matrix)中的“机器人”养殖“人类”这件事就没有意义,因为如果把人类当成一个“生物电池”,那么“无意识”的“植物人”才是最最适合当“生物电池”的。并且如果电影场景中意识可以脱离本体存在于机器人创造的场景中,那么还有必要回到原来的肉体中吗?直接把意识寄生在一个机器的身体上,用机器的身体战胜机器人不是胜率更大?

别看那个叫马斯克的家伙天天吹牛逼,说什么自己不怕死,说什么死亡是应该的,但是这个家伙还不是天天研究“脑机接口”,想尝试把“意识”转存在机器或机械组成的“人造机器”上吗?祝这个家伙能成功吧。

所以说,这种“缸中之脑”的情况不会存在,因为人类不仅通过大脑“感知”这个世界,还可以通过“思考”认识这个世界,只要思维还存在,那么“缸中之脑”的现象就能找到“不合理”的地方。

关于外星人

我之前的置顶文章里《人类的起源》也做了一个简单的说明,如果地球人将“地外星系”称之为“外星人”,那简直就是“愚蠢”加“傲慢”。你看,美国有一个所谓的51区,有些国家还陆陆续续的出现“UFO”等事件,迄今为止,我基本可以确认的是,这个地球上所有关于“外星人”或“外星文明”的事件都是“骗人”的,也就是说那些“51区”或者什么外星故事全都是假的,依旧单从逻辑上就推导不了。现有的物理研究给出一个“牢笼”般的结论,那就是带有质量的物体是不可能以光速运行的,“光”之所以走那么快是因为本身近乎接近于“0”的质量才可以做到,人类或者所谓的“外星人”想要来带太阳系,其星际飞船必须要有一定的质量以及超越光速才可以。让“光”从太阳开始算起,飞出太阳系至少也要1.5光年才能飞出太阳系,也就是说近乎没有质量的“光”也要走1.5年,更何况星际飞船一定是带有质量的,能做到超光速飞行的“外星文明”会关心着如同“屎”一样的“地球文明”?更别说来到地球后“星际飞船”竟然在地球上“坠毁”这种弱智一般的剧情了,也就拍个电影罢了,那些美国什么“51”区和什么“外星故事”都是和“阿波罗登月计划”一样,全部都是用来骗人的,能驾驭光的文明,来到地球上,会和你一起探讨未来?一句话:地球人算个屌毛啊?也配和驾驭光的文明交流?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逻辑。一般文明之间的交流都是同层级的,你可以和一个外国人交流文化,但你会和一群蚂蚁探讨蚂蚁文明的未来和发展吗?所以,没有外星人,要按照科学的理论来界定的话,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