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与法律(罗翔狗屎看过来)

我原以为罗翔是一坨屎,但是没想到在一些学生的问答环节上,现场拉了一坨屎,那么此时,我觉得有必要在这坨屎上吐上我的一口痰,我呸……。

在某个演讲场所,罗屎(原名罗翔,以下简称罗屎)在回答一些学生问题的时候,现场拉了一坨大的,为了避免学生被误导,我来回答某个学生提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题目是:以一个什么样的观点来看待纪检和法律的问题。

罗屎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先浅浅的拉了一坨,说这个问题超出他的知识范畴了,实际上罗屎既是共产党员,也是从事法律行业的教授,纪检和法律都属于他的知识范畴之内。你一个党员不知道啥是纪检吗?你一个法学教授不知道啥是法律吗?紧接着罗屎又深深的拉了一坨,说问题的关键在法律定义的问题。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法律的定义一直很明确: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统治或阶级专政的工具,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统治阶级(共产党)用来统治被统治阶级(老百姓)的工具,他与国际上的“法律”是不一样的,这种没有司法体系的社会,美其名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

罗屎在回答完这个问题的时候,亲切的询问同学,他不知道表达清楚了没有,依我看,表达不表达清楚我不知掉,但是这个💩的臭味我是闻到了。

现在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首先纪检的核心围绕的一定是纪律,没有纪律,哪来的纪检呢?也就是说这个问题本质上是纪律与法律的区别,以及如何看待这样的区别。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能称之为法律,只能算是共产党“统治”人民的工具,以“共产党统治人民的规定”的名称来称呼更为合适,所以在法律这个问题上不能用“共产党统治人民的规定”来用作这个问题的讨论,只能使用国际上主流发达国家真正的“法律”来针对纪检和法律的问题进行回答,因为“共产党统治人民的规定”约束的只是“老百姓”,并不约束共产党自己,而法律在国际上定义是可以约束“所有人”的才能称之为“法律”。

题外话,共产党声称自己是“为人民服务”,但实际的操作是通过“共产党统治人民的规定”“统治”人民的,也就是说“为人民服务”是一句谎言,不具备任何强制性。而人民代表大会,就是通过以“代表”的形式,“剥夺”了所有人的“决定权”,也就是说本是由你自己可以投票决定的权力,被别人“代表”你给“剥夺”走了,请问这些代表你决定权的人,经过你同意了吗?是你选择让他代表你了吗?就是这样的道理。

想要了解纪律与法律的区别,首先要了解什么是纪律,纪律只是针对特定人群或组织的一种行为规范,同时这些行为规范可以“随意更改”,并且在违反纪律的时候也就是在“纪检”上,具有“可操作性”,也就是说“违纪”与“不违纪”完全“自主决定”,拥有“自主决定”的“空间”。而法律则会针对违法行为依据特定的“条款”进行决定,不具备“自主决定”的“空间”,依赖“条款本身”。纪律还与法律的区别在于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也就是在“约束”的范围大小有区别,纪律一般指约束“一小群人”,法律一般指约束“所有人”,且纪律具有“约束”但不具有“强制性”,法律具有“约束”但具备“强制性”。

举个简单的关于纪律的例子:现在有一个帮派,叫做共屌党,这个帮派因为要保持帮派内成员的男性雄风,每人每天需要玩弄一名5岁的幼女,不玩弄5岁幼女就属于“违纪”。某一天,一名共屌党内的成员因为肾脏不行了,当天没有玩弄5岁的幼女,显然这名共屌党的成员违反了纪律,但是考虑到这名共屌党员的身体问题,所以共屌党的纪委书记决定免除这名共屌党成员的违纪记录,督促他下次赶快去做“器官移植”的手术,把肾脏换上。那么肾脏在哪里找呢?那就从共屌党“统治”的老百姓那里寻找,寻找到以后,以一个自称是“法律”实际上是“共屌党统治人民的规定”来“命令”这些老百姓,让老百姓“自愿”把自己的“肾脏”给“奉献”出来。这名共屌党员在换完肾脏以后,顿时更有劲了,现在感觉一天玩一名5岁的幼女不够过瘾,要求马上对“纪律”进行修改,改为每人每天玩2名5岁的幼女,不玩两个就属于“违纪”,接下来,共屌党内所有的成员就按照新的纪律去执行了,这就是纪律的最典型的用法。

举个简单的关于法律的例子:现在有一个帮派以政府的名义运作,依据法律规定,所有的人包括帮派的成员内,都不能玩弄5岁的幼女,只要任意一个人违法了,都将进行司法的严惩,一视同仁,帮派成员也包括在内。但是帮派的成员比如说某某人想要玩弄5岁的幼女,想要强行修改法律,那么在修改法律的问题上,涉及到了“所有人”,也就是说在一些涉及到“人权”的“原则性”法律条文上,必须要经过“所有人”的同意,结果“所有人”都不同意5岁的幼女可以被侵犯,最终法律就没有办法通过,而这个想要玩弄5岁幼女的帮派成员也就没有办法得逞,这就是法律的最典型的“普遍适用性”,在涉及到“所有人”的时候,每个人都拥有决定法律条文是否可以被修改的权力。

总结:通过以上两个例子,你是不是明白了纪律和法律的区别?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更不可能放在一块做对比,也不能分谁包含谁,谁在谁之上或之下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里也没有写出与“纪律”的相关规定与条款,所以“纪律”只是一个不受“法律”约束的“帮派规定”罢了,更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没有国际上那种“法律”的概念,严格意义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只是“共产党统治人民的规定”。

缅北电信诈骗

在中国国内的媒体大肆的播放缅北诈骗头目被逮捕的视频,大家千万不要相信,真正的头目并没有被抓捕,就在中国的国内,这些通过电信诈骗的方式把中国人骗到国外的组织头目一直在中国境内,严格意义上讲这个不叫电信诈骗,这叫人口拐卖与杀人,器官移植的“组织”在中国境内一直还在运作,千万不要上当。以下为贴了一张图,这些幼小的儿童根本就不具备分辨能力,怂恿这些儿童进行“器官捐献”头目一直在国内运作。这种杀儿童摘取儿童器官的人,会让这些儿童签署“自愿捐献”的条款,然后再以某种方式让这些儿童“意外死亡”,这个时候就可以“顺利”的摘取这些儿童的器官,所以会在中国境内看到各种“救护车”突然开过来摘取器官,这些“救护车”是“官方”的,也是真实的,如果不把这些在中国境内的“头目”抓到,那么还会有更多的人会“失踪”以及更多的儿童“意外”死亡,我现在贴一个典型案例,来自中国红十字会的器官捐献“小英雄”,感兴趣的可以自己搜索。

沙溢

别你妈装逼了,你那个“出列”的劲头呢,赶紧“出列”吧,趁着人家罗帅宇的父母还活着,还握有证据,之前踹了一个法学界的罗翔(屎),粘了我一脚的屎,你这个“解放军”怎么也是一坨屎吗?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你个狗日的是“陆军少将”的军衔,我把送给“罗翔罗屎”的原话也送你,你有这个“责任”,也有这个“义务”来“出列”,光你妈看你在电视剧电影里在那里装逼了,赶紧你妈“出列”吧,人民的大英雄。

50岁以上的出列

有个叫“沙溢”的演员,来看这里,先容我先笑一会,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一部电影叫做《流浪地球2》,其中有一个片段,就是有一个必死的任务需要去执行,一些年轻人手举起来,说愿意去执行,此时……一位满脸胡茬的大叔勇敢的站了出来,他站了出来,真的真的站了出来!以一个中国人勇敢牺牲不畏惧死亡的精神站了出来,他是勇敢站了出来,5555555,简直太感人肺腑了。只见他义正严辞、慷慨激昂的向全世界人民怒吼着:中国航天飞行中队,50岁以上的,出列!纳尼?奥吼,哟呵,哇塞!快看,英雄站出来了,是英雄,是人民的大英雄,有救了,有救了!人民有救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电影院里中国人的眼睛湿润了,此刻中国人民心脏跳动的很快,是的,是的,中国人,这就是中国人,这就是不畏惧死亡勇敢的中国人,慢慢的,慢慢的,电影院里依稀可以听到轻微的稀稀拉拉、零零散散的抽泣声,感人,太感人了,太他妈感人了,把我感动的笑的完全停不下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就在想啊,这个演员叫做“沙溢”,查了一下,好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名军官,也差不多是50岁左右吧,现在中国丢失了这么多的儿童,那么多儿童和少年被杀死后拿着器官去移植给那些“红色家族”们,中国的老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我觉得此时这位“解放军”同志应该有必要“出列”一下了,他有这个责任啊,电影院里那些中国的百姓们可不能“白哭”了,看电影的钞票不能“白花”了啊,本来我想把那个叫“吴京”的也一并弄出来,天天不是解放军式的“战狼”吗?结果一查是连兵都没当过的小渣渣,那就只有这位“沙溢”同志“出列”一下了,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要是能看到这个文章的话,麻烦拍个视频,视频里照着这样念就行:

现在中国有大量的失踪人员,尤其是儿童,很多的器官移植的案子没有办法解决,应该有一批“军人”同志们勇敢的站出来,把这些“杀人犯”绳之以法,中国人民解放军,50岁以上的,出列!

对了,要是有法律相关的问题,我之前踹了一个法学界的一条狗,名字叫“罗翔”,好像一直没有收到回应,人如其名,成了一坨屎,罗屎,不过在法律的问题上这坨屎还是能解答一下,我这种30多岁的“出列”过了,人家李克强同志不仅“出列”,甚至都“出殡”快两年了,一直也没有“解放军”同志响应,我感觉你这样“正义凌然”的军人,在《流浪地球2》这部电影里如此的“慷慨激昂”,一定会“积极”的“出列”的,等你的好消息哟,对了,“出列”前,建议看一下《解放军》这篇文章,给你先做个参考。

阉割

和世界上所有的人讲一下,现在中国共产党要求我让一些女人怀孕,目的倒不是让我留有后代,那些都是欺骗你们的,真实的目的是这些女人怀孕有了小孩了以后,可以拿这些小孩子做实验。

中国共产党的一些老的所谓“革命”的后代,也就是“红色家族”的人,有些年龄都比较大了,他们不想死,所以中国到处出现拐卖小孩或者强迫给小孩“精神洗脑”要求小孩“自愿捐献器官”这种事情,把这些小孩杀死后将器官移植到这些老年人身上,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一定会离开中国,这些“红色家族”就准备好如果要是不让这些中国女人怀孕,那我离开中国时候要是活着的话,就可能通过“间谍设备”将我“阉割”掉,他们的意思也就是这些“红色家族”的人做不成实验,那么让别人也做不成这个实验,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不管怎么说,哪怕我被阉割掉,我也还是会离开中国,反正我也不打算要小孩,对我来说也只不过是在阿联酋迪拜的时候那种“睾丸疼”多几倍而已,把这件事情告诉全世界,就是希望全世界有一个心理准备,要做好“所有的中国人”全部都“拒签”的准备,这些不敢反抗的奴隶孬种,是目前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祸害”。

补充:伊朗的这些孬种们,你们也想学这些孬种中国人一样吗?你就不能发一个邀请函,让我去伊朗吗?这样子我才能离境,不然这些“红色狗日的“不会让我走的,而且如果中国护照不行,你就不能联系瑞士驻伊朗大使馆,用美国护照邀请不行吗?我都有点无语了,别学这些孬种中国人一样。而且你真正的敌人不是以色列,而是“中国”这些个蠢货们,感觉跟个“弱智”一样,美国不是你们的敌人,我持有美国护照去伊朗,就是我有把握让美国不再对伊朗发动战争,即便我没有成功去伊朗而死掉了,也有所值了,不过我感觉好像我死了你们也明白不了,你们这群“弱智”,赶紧的吧。还有啊,你他妈要是没有这个胆子,我都说我愿意做一个“伊朗”人了,你让我以“伊朗”人的身份回国不行吗?你们这个屌国家真的是我见过最“弱智”的国家了。

世界合作组织牵头人

尊敬的拜登先生,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人,远比那些装作自己是“圣人”的那种虚伪的人更可信,世界合作组织会在我离开中国去伊朗以后,在不被共产党政府严密的监控下再开始制定相关规则与议程,那个时候,当全世界的目光集中在你身上的时候,记得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哟,记得把注射器里的“吐真剂”给换一换。

习近平与丁薛祥

《拯救的真相 – 韩国篇》我会将习近平故意陷害我以及丁薛祥如何想利用我,这里面单独讲一讲,我觉得世界上想要和中国和美国这两个国家合作,有些事情当你知道了以后,你才能准确的和这些个流氓国家如何打交道。关于美国前总统拜登的一些事情,我也在考虑要不要停止将所有真相讲出来,因为似乎拜登已经意识到之前做的一些错事,就像特朗普曾经说过,他赦免了所有人,唯独没有赦免他自己,我相信如果这世界出现一些征兆的时候,我会选择停止编辑 《拯救的真相 – 阿联酋篇》。美国也许很流氓,但是中国这种已经远不止是流氓这么简单,这里面还涉及到“器官移植”的严重“杀人”问题,这已经和“流氓”没什么关系了,即使中国有着“南京大屠杀”这样的惨案,但是因为“器官移植”相关的死亡人数,已经远超“南京大屠杀”死亡的30万人了,中国在2020年这一年的走失人口就不止100万,这是极其严重的人口问题,所以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我会原谅所有伤害过我的人,但想要得到“上帝”的原谅,只能自己去祈求“上帝”。

后果

问你们一个问题,我在我的个人站点里提到的任何人,请问,我有伤害过他们吗?人们之所以作恶多端,之所以各种恶行的出现,就是因为有些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不用背负罪名,这里面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利用“权力”与“金钱”。如今,当我对外公布真相的时候,是我在伤害他们吗?错。难道你们就没有想过,这些只是他们之前做的“恶行”后应该品尝的“后果”才对。“法律”如果没有办法制裁,但“上帝”可以,而这,就是来自于“神”的“制裁”,我也仅仅是“上帝”的“小丑”。

中国有句老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一个汉语词汇,出自蜀汉昭烈帝刘备的诏书中。意思是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坏事就去做,不要因为是件较小的善事就不去做。

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当时的美国前总统“拜登”就是尝试让我进行“犯罪”,所以提前把我列为了“通缉”的对象,这样子就可以和阿联酋政府共同故意“陷害”我,给我安一个罪名,不过很可惜的是没有得逞,我甚至都可以猜到,我如果“揭穿”了这样的行为,它们一定会说:是吓唬我的。那么,吓唬我需要注射“违禁药品”吗?吓唬我需要用到“毒品”吗?

我的阿联酋迪拜之行的真相还没有编辑完,编辑的时候我脑海中一直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尊敬的拜登先生:

Honey baby, are you really fucking ready?

关于苹果手机

目前为止,苹果手机算是相对比较安全的手机,苹果的公司是没什么问题,我相信苹果的CEO蒂姆·库克是一个蛮好的人,只不过隐私的窃取与利用受制于美国政府,例如手机的用户如果是我这样被美国政府列为“通缉”的对象,那么美国政府就有权力调取手机的数据,实际上美国政府并没有我的任何“犯罪证据”,所以才需要在阿联酋迪拜强行让我进行“犯罪”,强行给我“施加”一个罪名,在这个操作上和中国政府是一样的,都是尝试让我进行“犯罪”进而以这种“违法”的方式来获取更多信息,你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某某组织列为了“恐怖组织”对吧?请问,美国政府有什么“资格”把别人列为“恐怖组织”呢?就是因为有上千枚核弹?还是以一个持有“犯罪证据”的方式给定义的?在别人没有“犯罪行为”的时候,强行的想办法让别人“犯罪”,这种“恐怖政府”不是和“共产党”一样,也是“恐怖组织”吗?美国也不过只是一个拥有强大军事武装力量的“恐怖组织”而已,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股力量“超过”了美国的军事武装力量,那么这股强大的军事武装力量一定也可以把整个美国政府“定义”成“恐怖组织”。